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寶寶出生後,來幫寶寶報戶口囉!入籍桃園市囉!
當天到戶政事務所,
申請人:親生父母,祖父母、戶長、同居人、扶養人
當天到戶政事務所,事務員一起幫我們辦中央育兒津貼喔!
不用再跑一趟區公所,真是太便民了!!!
若勞保不符合資格,可以看看國民年金的生育給付喔!
國民年金生育給付
請領資格及給付金額 |
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分娩或早產(不論活產或死產), 得請領生育給付。 給付金額按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當時之月投保金額 (自104年1月1日起,由17,280元調整為18,282元; 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,282元調整為19,761元)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。 分娩或早產為雙生以上者,按比例增給;即雙胞胎給付4個月、3胞胎給付6個月,以此類推。 被保險人同時符合相關社會保險生育給付或補助條件者,僅得擇一請領。 例如國保被保險人分娩,其配偶為農保之被保險人並已請領農保生育給付, 則被保險人不得以同一生育事故重複請領國保生育給付。 ※ 所謂【早產】係指出生時妊娠週數大於20週(含140天), 但小於37週(不含259天);如妊娠週數不明確時,可採出生胎兒體重計算, 即胎兒出生時體重大於500公克,但少於2500公克者為判斷標準---
依照衛生福利部103年11月25日衛部保字第1030028222號函釋規定。 ※被保險人流產、葡萄胎及子宮外孕者,不得申請生育給付。 |
中央育兒津貼 -------分享自行政院官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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